第两百零三章 酸菜肥肠,一窝野兔
,种田:开局空间百倍加速 “这个我咋知道啊?”沈超摊摊手,“就他那拧巴的性子,我觉得难!” 说到这里,沈超坐了起来,“但其实也不是不可能!咱们现在都赚钱了,给他好好的掰扯掰扯,也不是不可能?对吧!” “对!” “至于找媳妇这件事!”沈超犹豫了一下,“我觉得你找陈运恒他们比较靠谱。” “这都过去多少年了,也该忘记了啊!那种女人干嘛念念不忘?” 沈毅苦涩笑了笑。 有些事情,旁人不经历是体会不了的。 人人都骂渣男渣女,可还是有人前赴后继。 为什么? 因为渣男渣女给你带来的刺激感、紧张感、满足感以及情绪的调动,是别人所不能给予的。 尝过鲜之后,怎么可能还对平平淡淡的有感觉? 沈宁不就是这样? 谈恋爱的时候甜甜蜜蜜,刺激无比,又轰轰烈烈,情绪几度跌宕起伏。 最后女朋友把他渣了,还说他是好人。 像沈宁这种拧巴的人,怎么可能会放得下她? “算了算了,走一步看一步啊。”沈毅摇摇头:“终归是自家兄弟,能帮衬还是得帮衬,若是尽力了他还是过不去这道坎,那就是他的事。” 沈超也赞同,没有必要非得把别人绑在自己这一条船上。 沈宁能够接受他们两兄弟的好意,那自然是最好。 可若是不愿意接受,那也是他自己选择的路,以后别后悔就行。 “咱中午吃啥?” “要不……肥肠?” “这不太好吧?”沈毅迟疑道。 “你不想吃?” “想!” 沈超:“……” 两人骑上自己的三轮车,就去镇上的市场买。 这玩意儿还得仔细的寻找一番。 毕竟肥肠也是老贵了,还有的人肥肠都是不卖的。 这是一道相对地道的菜。 没吃过的人或者不敢吃的人,对这玩意儿那是如避蛇蝎。 可是只要吃过的,那都是赞不绝口。 吃饭的时候,那是一碗接着一碗,你都会惊奇的发现,自己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的。 两兄弟也是吃货,有时候吃啥那都是临时起意的。 逛了好几个菜市场都没有,最后还是在一个杀猪佬的那里,搞到的。 猪大肠并没有洗干净,但沈毅和沈超也不介意。 买回去之后,就开始烧水,准备洗。 猪大肠这玩意儿其实被人嫌弃也是有道理的,主要就是脏。 如何清洗,自然是有一定的讲究。 沈毅他们也都是经常处理,所以倒也是熟门熟路。 像这种新买回来的,其实还好。 若是刚宰杀的,里面还有猪大粪,那才是真的过分。 拿起刀子将猪肚划开一个口子,然后顺势把里面翻出来。 这个时候,是可以清晰的看到上面有很多很多的残留物的。 特别是屎黄色的,一定要清理干净。 其次,就是清理去腥了。 可以用面粉,也可以用碱面这都看个人,还有可以倒入一定的醋来去除腥味。 当然,每个地方的处理方法都是不一样的,最终只要处理干净,能够吃就行了。 这个时候的揉搓,就非常的有必要了。 因为脏,所以清洗的时候,是任何一点小地方都不能放过的。 好在沈毅有点洁癖,他是看不得有任何脏脏的,一定要搞干净才会进入下一步。 等到清洗之后,会再度翻过来,然后开始灌入清水。 直到没有明显的味道之后,就可以开始焯水了。 这个时候,自家的大蒜、生姜这些玩意儿就派上用场了。 异味清洗了之后,捞出来沥干,最后摸上食用盐。 在沈超和沈毅清理完了之后,沈超就去开始烧火了。 沈毅则是拿着大碗,去自家偏屋的酸菜坛子里面,拿出腌制好的酸菜。 一道肥肠好不好吃,灵魂不在于肥肠,而在于这与之搭配的酸菜。 买过来的酸菜和自家腌制的酸菜,还是有一定差距的。 用过的都知道! 沈超的厨艺不用说,爆炒肥肠这个重任就交给他了。 沈毅则是将酸菜清洗干净之后,开始切成碎末状。 这个时候,爷爷沈善富就从地理回来了。 手中还提了一只灰色的兔子! 这就把沈毅给看愣住了。 “爷爷……你这哪里抓到?” “捡的!” “捡的?”沈毅眼里满是怀疑,这怎么可能? 野兔子那速度连狗都追不上,怎么还能捡到兔子? 沈善富将兔子放下,道:“你还别不信,我还找到窝了!” 沈毅当即就站了起来:“兔子窝?” “你以为?”沈善富笑了笑,孙子还是太年轻啊。 以前的时候,那真的是兔子遍地跑,随便在山林或者草丛堆里放些夹子,都一定会有收获。 当然,放夹子的坏处也就不用多说了。 村里的狗那是倒了血霉,好多的都被夹子给夹坏了脚。 那段时间,村里瘸了腿的狗子都是格外的多。 更有甚者,有的人还踩到了,这可就是个麻烦事。 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在种田,不像现在都出去打工了,就靠着人力养活一家人。 脚被夹子夹到,那至少也得休息三个月才能好,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啊。 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,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。 后来,村里就开了个会,硬性规定不能在放夹子。 也就是这一次的会,才让放夹子的行为消停。 加上现在,各种农用工具的更新,机械化的投入使用,声音很大,别说是野兔了。 以前经常听到的各种动物的叫声,现在再也听不到了。 所有的动物都纷纷往后面的大山里面窜。 现在想起来,还是那个时候好。 猛虎声偶尔有,不多见,野猪是真的多! 那玩意儿能够追着你赶,工你的菜地,你还没办法。 有的人还抓到了黑山羊,那家伙是真的黑。 就连水库的附近,也都淹死过动物,像是鹿一样的玩意儿。 当时还稀奇的很,可是现在,都不见了。 这些年,野鸡、野兔,都没影了。 当然,每当秋冬的时候,经常会有兔子出来,往稻田、麦田里面钻。 它们需要繁殖,也需要吃的。 等到它们的孩子长大,这些都还没有收割,还不容易被发现,一举两得。 但人类又岂能真的发现不了? 故此,在这种靠近有吃的地方,往往能够发现兔子窝,这是经常有的事情。 只是,沈毅怎么都没想到,这种事情会被自家爷爷遇上。 “在哪里呢?”沈毅激动。 野兔子啊,多少年都没见到了。 上一次吃野兔rou,还很遥远呢。 想到兔rou,沈毅已经有些不争气的咽口水了。 “就在稻田那边,就山脚下,你以前爬坡上去的那些霸王草那边。” 沈善富立即说道。 “哎,你干嘛去啊?”沈超刚做好饭,就看到沈毅提着竹篓就准备跑路。 “抓野兔!”沈毅头也不回的说道。 “抓野兔?”沈超一脸懵逼,咱们不是在做肥肠吗? “三爷爷!你……卧槽!野兔子?” 沈善富瞪了眼这孩子,大惊小怪的。 “咱们中午还要搞兔子rou吃吗?” “想得美。”沈善富道:“它又没死!吃啥吃,等小毅把小兔子抓回来了,先养着。” 沈超有点牙疼,说实话,他有点想吃兔rou了啊! 果林后面的板栗树,都已经可以开吃了。 板栗炖rou啊,香扑扑的说! 沈超舔了舔嘴唇,结果沈善富不搭理他。 “这是肥肠?”沈善富将野兔子关起来之后,立即问道。 “对!” “一边去,我来搞,你看你这炒的是个啥啊。”沈善富笑骂道:“糟蹋东西!” 沈超张了张嘴巴,算了,他是爷爷辈,我不计较。 眼瞅着沈善富接过大厨的任务,沈超脱下围裙,一溜烟的也追了出去。 现在的野兔子可是珍贵的很,完全是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野味了。 这种兔子rou不像是家养的,肥膘比较的多。 野外的兔子常年奔跑,那几乎都没有肥rou。 rou质很嫩,很好,不柴! 特别是炖烂了之后,那香味真的是一绝。 当然,兔rou其实和鸡rou有点相似,但又不是完全相似。 只能说,这口感是真的好。 沈超大老远的就看到了沈毅了,这家伙撅着屁股,正在在竹篓里面铺垫草丛呢。 “小毅,咋样?” “嘿嘿,一窝七八只!”沈毅笑道:“要是养着,绝对是不亏。” 以前的时候,沈善富也养过兔子。 之所以没有养,主要是因为兔子太难伺候了。 这玩意儿吃草极为讲究,关键是还不能碰有露水的草。 所以采摘草的时候,你还得挑选时间段才行。 青草、有营养的草,那是必须的。 其次,养兔子很费力,也很臭。 那种臭味能让你当场呕吐,别看兔子屎是一粒粒的,但那个味儿真的是伤人! 显然,这一窝兔子都还很小,甚至都不会跑。 当沈毅捧着兔子出来的时候,沈超围了过来。 这兔子估计也就小孩子的巴掌大小。 周围很多的兔毛,兔毛是大兔子身上褪下来的。 哪怕是你给他搭建了一个土窝,它们也会用自己的兔毛,再搭建一个小窝! 兔毛堆积在一起的时候,那是非常非常暖和的。 这样,小兔子也才能生存。 当沈毅小心翼翼的将这一窝七八只野兔子都搞出来之后,沈超比沈毅还激动。 “嘿嘿……以后有兔子吃了。”两个吃货同时吸了吸口水。 “哎,你们家的稻谷,可以收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