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怼死扑街仔
累斯拉.马丁拿着一个笔记本坐在周洪宇对面,他要了解一下周洪宇对这件事的看法和战术打击手段。 他觉得自己的天赋比起周洪宇还是稍稍有所欠缺。 周洪宇稍稍沉吟了一会儿,就把自己的战术手段说了出来。 第一。《哈利波特》是一本儿童故事书,在这方面我不是专业的,我不会给予任何置评。 我相信以正常人的思维和智商,绝对不会把《哈利波特》和《斗破苍穹》拿出来对比。 这第一招就太犀利了,无声胜有声啊。 来了一个直接定性,以后要翻身,可就太难了。 累斯拉.马丁细思极恐,顿觉毛骨悚然。 短短两三句话,《哈利波特》已经看不见明日太阳了。 第二。《斗破苍穹》萧炎的戒指,不仅可以作为一个折叠空间使用,还可以容纳灵魂,容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——异火。 它陪着主角战斗,成长,甚至改变其命运。 反观《魔戒》当中的戒指,从外观上来说,就根本是一个黄金打造的圆圈,没有任何美感。 直接差评。 《魔戒》当中的魔戒,说是可以改变世界,让人有多强大,就多强大。 结果就是,前几代主人不是死就是疯,甚至还有一个变成了卑微的奴隶。 这不是坑人吗? 你这样不是侮辱所有人的智商吗? 书上不是说,只要戴上它,就犹如君临天下,世界都要抖一抖,所有君王莫敢不从吗? 结果主角带上介指,一路被追杀至10万里。 这样的戒指,你敢信? 这个还是经典的小说文学? 第三。故事的主角,由于戴上戒指,从一个阳光,欢快的小伙子,慢慢一点点衰弱残废,甚至最后需要有人背着他行动。 作者这是塑造了一个什么样的主角,从强发展到弱,直至最后差点被湮灭。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思维? 这样的思维立项,能给各位读者带来什么? 这是一个很值得深究的问题。 第四。《魔戒》经过十二年的创作和四年的修改才完成,也才写了三部。 那故事背景和种族结构跟中国的神话故事《西游记》,或者《封神榜》一比简直就弱爆了。 你敢说他有创新吗? 你敢说他很有天赋吗? 我们中华古人几百年前,甚至上千年前都有这种类似故事,而且传承至今。 你们敢说没有抄袭? 累斯拉.马丁已经彻底懵了。 他的脑回路已经短路了。 这样说都可以的吗? 好像,还是可以的哦! 这样说的话好有道理哦! 摆事实,讲道理。 确实是无法反驳啊! 干了! 累斯拉.马丁已经打定主意,干死了那些扑街仔i,一棍子打死。 所以他得回去想想,怎样用最犀利的语言怼死那帮扑街? 怎样用最华美语句,赞美自己的《斗破苍穹》? 第四天,也就是1月30日。 整个世界震撼了。 中文,日文,韩文,法文………绝大部分语种报纸头条广告刊登了《斗破苍穹》的反击言论。 托尔金无端躺锅,他真的是被冤枉的。 《哈利波特》已经被定性为儿童文学作品或者儿童故事。 挣扎也没用,各大书店已经把《哈利波特》调整到儿童故事或者儿童文学之类的书架当中了。 《哈利波特》和《魔戒》本来都有上映的计划。 他们的电影剧本正在创作当中,或昰修改完善中,幕后的电影公司,也趁机借《斗破苍穹》炒作起来,先积攒些人气。 理想是非常美好的。 结果也相当理想,对方上当,直接全球广告,现在《魔戒》和《哈利波特》已是人尽皆知。 电影人脑回路,跟正常人确实不一样。 他们现在甚至还沾沾自喜呢。 只要是能上报,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,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曝光,能打开知名度的有力武器。 《哈利波特》发行超过半年,估计这次广告后可能会使订单源源不断的涌来。 华纳的一个导演,跟《哈利波特》的经济人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。 如果这本小说火了的话,《哈利波特》的电影改编权就会落在他身上,所以就提前打电话跟这个经纪人道喜。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。 他被对方骂个狗血喷头。 要么怎么会说电影人的脑回路很奇葩啊。 哈利波特好想说,我就是一个儿童啊! 我也没去否认啊! 《斗破苍穹》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。 那为啥我的待遇就从天堂到地狱了? 我就是不明白啊? 《魔戒》也超级郁闷。 我就一本小说,你拿道具去讲道理,去摆事实,拿别人的戒指跟我书上的道具pk,这些我都没意见的。 可我就为什么感觉我的身价就立马180度一直往下跌呢。 这就是中国文字的力量,几千年的文化底蕴,哪是什么低俗,劣质的语言文化随随便便可以比的。 《斗破苍穹》经过这次同业PK,大获全胜。 欧美各大报刊广告,社会评论版面都出现了《斗破苍穹》和《魔戒》的论战和专家点评。 《斗破苍穹》知名度大增。 很多人,是因为好奇,买点书回去打发时间。 而更多人则是被小说里面的内容所吸引。 欧美市场被完美攻破。 累斯拉.马丁被公认为最伟大作家之一,这是迟早的事。 周洪宇现在明报集团内部,就是一个神。 对他们来说,写好的小说没什么,关键两次简简单单的话语,就让自己的作品走向神坛,而且还把一老一小两部作品直接顺路踩死,让人又敬又畏。 现在他们非常羡慕累斯拉.马丁。 前段时间,有一个小人有些不爽累斯拉.马丁,直接一封信搞到了文化公署。 说是累斯拉.马丁是通过威胁,恐吓周洪宇这些非法手段才获得了第二作者署名。 结果文化公署直接发函,说是查无此事。 只要周洪宇不表态,他们就对累斯拉.马丁无可奈何。 2月3日,毕马威会计事务所来人交给周洪宇一本账单。 是关于《斗破苍穹》这第一个月创造出来的价值。 全球总共售出4300万套,包括内地1100万套。 也就是说,销售出去2.58亿本。 这才是仅仅1个月,如果不计算内地的销量,那至少还有1.92亿本的销量。 其实《斗破苍穹》在国外的发行价,除了欧美日之外,其他地方的价钱,也不算太高。 除去印刷费,税收,运费,宣传和零售终端的利润之外。 每本大概有还有60%的收益。 在内地发行的简体中文版比较低,单本所剩下的的利润,也只有2.8元,好在他们销量高,总共出售6600万本,总利润也有1.8亿多人民币。 欧美日等等,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比较阔气。 平均下来所剩下的利润居然达到每本8.5美元。相当于56港币。 因为不需要和明报集团分成,所以这方面的利润就很可怕了。 所以,从这方面来看,这些发达国家的版权,不仅保护的很好,也更能激励人们科技创新,文学创作。 周洪宇从《斗破苍穹》获得总利润达到了惊人的8.92亿美元。 简体中文版虽然销量值是最多的,利润占比居然连3%都不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