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二十九章法治社会法律为大
其实缘份真的很简单,就是在对的时间碰到了对的人。两个人看对眼了,那就是一拍即合的事。如若只是一方愿,这只能是一段有缘无份的。 把握好了,有可能还会成为朋友,把握不好,就是孽缘一场了。 心高气傲的苏丽莎可能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。一心想着争胜好强,她看中的人就得是她的,一可满足了自已的**,二可以成为炫耀的资本。 苏丽莎也没有想想,像楚暮远这样的人物怎么会成为她的掌中物! 得不到就也不要他好过,这才是苏丽莎真正的想法。所以才有了那一系列的以卵击石的想法和做法。 真可谓是要狠也够黑。只可惜她的手段在楚暮远那里根本就是不堪一击。 就像柔道中的段数,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,也配和人家较量? 也就只能说勇气可佳而已。 就算是杨老爷子提起了苏丽莎的世,也只能让人多了一句感叹而已。 那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。 但这并不能成为可以被原谅的理由。 “对于苏小姐的事楚某人也略有所闻,但是这绝对不能成为她可以违法犯罪的前提。要知道,这世上比她过得惨的人多了去了,都像她为所为,那么这个世界可就太闹了。”所以,楚暮远这样对杨家老太公说道:“有些错是可以原谅的,有些绝对不行。但是,我也可以保证公事公办,绝对不会因为私人感而横加干涉。况且,那是法律上的问题,我们也无权干涉。” 楚暮远把话说得很明白了,只要求公事公办,绝不私自参与。